在某種程度上,公司形象可能被看做其組織定位的表現(xiàn),這種定位是由組織本身傳遞信息時送出去的。因此,各種形象代表了人們對于一個組織的看法,而定位是機構(gòu)通過努力設計出來并要傳播給目標受眾的,形象更多將會是機構(gòu)努力嘗試傳播其定位的一個縮影。各個公司打造它們的定位,或者說采用不同的方法與公眾交流溝通。1995年,《公司傳播原理》一書的作者Cees Van Riel曾說過,至少有以下三種打造公司定位的不同戰(zhàn)略。
1.競價托管外包整體性:整個公司僅采用一種視覺的風格。公司能夠很容易地被識別出來,公司在所有的地方都用同樣的象征符號。這種公司通常都是在某一個比較單一的業(yè)務領(lǐng)域里作為完整的實體發(fā)展自己,并且它們已經(jīng)這樣做了。例如殼牌、菲利普、IBM公司等。
2.競價托管外包背書式:各個子公司都有自己的風格,但是還是能看到母公司的影子。不同的部門都可以被識別,但是也能清晰地看出是母公司下面的哪個部門。這些都是產(chǎn)品多樣化的公司,它們不論怎樣都會保留自身的文化、傳統(tǒng)和(或)品牌。例如通用汽車、歐萊雅等。
3.競價托管外包品牌式:各個子公司都有自己的風格,并且看不到母公司的影子。各個品牌之間沒有任何關(guān)系,或者說和母公司沒有關(guān)系。品牌從母公司分裂出來減小了產(chǎn)品失敗的風險,但是,這還意味著這些分裂出來的品牌整合營銷不會在母公司享受的名譽當中取得任何好處。例如聯(lián)合利華、寶潔等。